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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河南省维护

[摘要]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河南省维护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称号 本报讯日前,川汇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及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获此殊荣是区司法局长期以来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强化对区法律援...

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河南省维护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称号

  本报讯  日前,川汇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及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获此殊荣是区司法局长期以来重视法律援助工作, 强化对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监督、管理、指导,提升援助专职队伍的素养和业务水平的结果。

  在创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活动中,该局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手机短信、报纸、互联网等形式,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办案渠道。二是成立川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为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三是设立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接待点,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电话,无偿为农民工、困难群众、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四是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做合格的法律援助工作者。

  (王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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