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5 10:35 我要投稿
依据河南省《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川汇区人口计生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落实这一惠民政策。
今年,河南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奖励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
川汇区采取积极措施落实这一惠民政策,在全区召开“动员会”,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排查摸底工作作了细致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并对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办事处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把扶助制度的意义、扶助对象资格条件、申报确认程序、扶助金发放办法等规定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政策内容。
加强摸底申报把关。该区人口计生委要求摸底申报工作做到“三严”:一是严格政策口径,准确界定目标人群。二是严格履行程序,确保阳光公正,严格履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程序,认真审查把关,既不虚报也不漏报、错报。三是严格服务,对群众提交的申请资料认真审核,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为群众申请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加强有效督促检查。该区人口计生委成立奖励扶助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到各办事处进行督导,及时帮助他们排忧解惑,预防政策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偏差。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梳理,及时纠正,确保省政府承诺的重点民生工程落实到位。(记者 徐启峰)
转自2015年6月19日《周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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