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7 14:15 我要投稿
□记者于扬
本报周口讯 7月21日,本报以《电动车门市部凌晨突起大火》为题,报道了7月19日发生在郸城县的造成两人死亡的火灾事故。记者昨日从周口市防火委获悉,“7·19”火灾事故相关单位责任人受处。
郸城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北办事处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陈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工商局河北工商所原所长聂继承和副所长马永垠分别予以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马永垠副所长职务;对县建委分管规划工作的副主任李德让和规划股长朱国民分别予以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朱国民规划股长职务;对县公安局河北派出所所长付永良、副所长张平和片警李雪分别予以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副所长张平和片警李雪均调离现工作岗位。
有关负责人表示,待事故原因查清后,县政府还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
《郸城“7·19”火灾事故·追踪 一干人受处》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houkou.yuduxx.com/dancheng/101044.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