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4 11:55 我要投稿
郸城法院组织陪审团参与一故意杀人案庭审
作者:孙涛 张博 发布时间:2010-08-18 15:03:58
8月17日上午,郸城法院第一审判庭,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正在开庭审理,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在旁听席前排就坐,他们严肃认真,边听边记,认真对案件进行评议,站在普通群众的角度,发表意见,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参考,履行人民陪审团职责,达到预期效果。
人民陪审团制度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理性表达民意、有序参与司法的有效途径;建立人民陪审团制度能有效弥补现行人民陪审制度的缺陷与不足。人民陪审团制度具有增强社会法治意识、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的重要作用。陪审团制度在遏制司法腐败,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促进司法民主和提高公民素质,防止司法部门独断独行和主观片面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
自河南省高院决定在全省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以来,郸城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试用与推行,先后多次组织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取得预期效果,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责任编辑:王静静
文章出处:郸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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