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4 00:25 我要投稿
郸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张永波为县法院代院长
作者:孙涛 张博 发布时间:2012-04-24 08:40:41
4月23日上午,郸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二届第三十七次常委会议。会上,原郸城法院院长张怀根同志递交了辞呈,常委会通过投票选举,任命张永波同志为郸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晓霞现场为张永波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张永波同志原系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2008年12月任副处级)。该同志政治思想坚定,精通法院业务,工作表现突出,拟担任郸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永波院长随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忠实履行肩负的责任,竭尽全力,倾己所能,为我县法治建设,为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发展繁荣、人民安居乐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责任编辑:c d
文章出处:郸城县人民法院
《郸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张永波为县法院代院长》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houkou.yuduxx.com/dancheng/15425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