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
消费者权益,县工商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农资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以种子、化肥、农药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农资市场集散地、农资门市集中地等为重点场所,检查农资经营户相关经营许可及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对无证无照经营农资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认真检查农资商品的标识、标签,对包装标识混乱、虚假表示、冒用他人商标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二是开展农机具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品种。农机具质量安全关系农民人身安全,执法人员在农业生产期间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对农机具及配件的检查力度,仔细查验播种机、地膜机、脱粒机等日常农用机械及零配件等产品的标识、产品合格证、“3C”质量认证标志、安全操作规范、警示标识或中文使用说明等,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经销“三无”、不合格农机具及配件的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农机具流入农资市场。
三是开展质量监测工作,清除问题商品。以农民购买量大、消费投诉较多的农资商品为重点检查对象,并结合上级的质量监测计划,积极开展质量抽检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依法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将不合格农资商品清出市场。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建立长效机制。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完善农资经营户“经济户口”和监管台账,及时实施动态监管,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对农资商品从进货、经营、销售到退出进行全程监管,引导和监督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账、质量承诺、种子留样备查等自律经营制度,增强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经营者要严把进货关、质量关,明码标价,兑现服务和质量承诺,严格执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确保农资消费安全,实现农资市场监管常态化。
截至目前,全局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执法车辆64台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650户次,抽检肥料5个批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