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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农业局渔政站开展2012年春季禁渔工作
发布日期:2012-06-26 16:36 浏览: 次
郸城县农业局渔政站开展2012年春季禁渔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保护我县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郸城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捕捞和春季禁渔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了搞好春季禁渔工作,成立了由县农业局副局长魏杰同志任组长、水产渔政站站长梁磊同志和法制股长韩旭东任副组长,抽调渔政站和有关股室执法人员为成员,并由县公安人员的配合下。创新工作思路,制定了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方案。
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郸城县开展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媒体宣传国家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张贴发放统一行动通告和宣传标语,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墙壁上有字。二是畅通举报电话,通过在全县钓鱼爱好者和县乡渔具店发放由县渔政站统一印制的宣传举报名片,充分调动全县钓鱼爱好者参与的积极性,畅通他们的举报渠道。据统计,在宣传发动阶段,共计电视宣传2次,电台宣传9次,出动宣传车辆广播宣传54辆次,发放传单3300张,发放禁渔通告860张,张贴标语380条,发放举报名片2000张。通过宣传,使禁渔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参与、支持和配合,为禁渔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郸城县农业局共接听举报电话50个,基本上做到了有报必接,接报必查,联合公安人员对全县河流坑塘的电、炸、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截止到5月2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58余辆次、巡回检查河流坑塘30个;共查处电鱼案件28起、炸鱼案件1起、毒鱼案件1起;没收电捕鱼器具18台,取缔迷魂阵9起,没收违法网具19张,没收非法渔获物200公斤;对17名违法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郸城县在春季禁渔期打击非法捕捞统一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对渔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做到了政府重视、加强领导,群众理解、自觉参与,部门支持、积极配合。三是扩大了水产渔政部门的社会影响,锻炼了渔政执法队伍,为今后的渔政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郸城县农业局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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