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6 14:4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我们一行人怀着盼星望月的渴望心情,代表河南省郸城县光明天然气有限公司员工、数十位债权人、受害人,向您们诉说该县政府强行毁坏我公司资产的情况,切望得到您们的关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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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领导同员工代表一起找到徐钊局长要求处理解决问题,回答不是县里领导工作忙,就是在外开会未进行研究等,进行搪塞。历经无数次,我们想:就是有天大的权力,作为县政府,在未经现场勘验、评估的情况下,怎能这样做。
2、以权干法、压法。我们公司员工同债权人看到处理解决无望,无奈之下,先后分别向郸城县人民法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对天然气资产进行了查封。此时,又是县政府和已被提升为住建局长的徐钊硬是叫停人民法院不能进行处理,说是县里要收这个项目,一切等待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再说。几年以来我们数千人次从不同地方前往该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住建局、公用事业局、信访局、人民法院奔走呼求,申明理由。要求公正处理解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却始终没有惊动一尊神。然则我们又多次到市、省进行上访,对上级信访部门的多次电话催促,仍是置若罔闻。用他们的话说,告到哪还得在这个地方处理解决。郸城县政府的作为真叫我们心寒。
。非但如此,这家有一定地方势力的公司竟把我公司办公机具同部分员工被褥及生活用品洗劫一空。两次公然强行撬开人民法院已查封的我公司库房,盗走库存物资若干:强行占用人民法院已查封的地下管网工程、设备等进行经营。为使其堂而皇之合法化,该县又重新向上级机关申报天然气建设经营可研报告批复(早在二OO三年已经省、市批准)。县某主要领导在会议上曾公开表明,其建设经营天然气业务不管咋着不能停止。由于某些领导的支持、纵容。这种黑白倒置,严重涉法事件至今无人问津,如此奇异现象,恐怕在全中国也不多见。
500万元买走依法评估1180万元的我公司资产。该县政府为什么不让法院处理给愿出资3000万、5000万、甚至8000万的公司?而他们以区区500万元的价格就能轻易了事,如此这样我们公司员工、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怎样得到保护?这种严重违背法理、暗箱操作、不通常理的行径,到底隐藏着什么玄机?仅仅只是显示权力的至高无尚吗?像这种政府自导自演的戏剧性一幕,恐怕只有在这里才能发生。
对于河南省郸城县政府历时五年来的一连串做法,使我们这些多是年过半百、六十岁以上的弱势群体不论是盛夏酷暑、三九严寒、疲于奔命、八方呼求,感到十分无助,心里在滴血。由于长期忧伤,郁闷、气愤、懊恼,已有三人患病含怒而死,其中一人家破人亡。别说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级人民政府,就个人而言,略有良知也不能那样做事。且不评说其为官的道德操守,最起码的是与非、对与错应该明白,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更应该遵循。到底是什么力量驱使他们把一个好端端的能源企业搞的如此乌烟瘴气、乱作一团?且长期戏弄和欺骗我们这些老小百姓,在郸城县我们从未感受到政府的公信力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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