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2 14:28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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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农业局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下称《意见》)。农业部于12月4日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农业局党组党组高度重视《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两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学习谈论,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现就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学习《意见》的重大意义
中央以两办文件出台的《意见》,是列入今年中央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定计划,经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三次审议才通过的,可以说制订出台的过程规格高、程序严,体现了科学决策、审慎决策精神,充分说明了《意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意见》既是当前实践的迫切需要,也是长远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今后10-20年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创新的指南。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把学习中央《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农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工作。
二、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意见》活动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意见》学习宣传活动。要积极采取个人自学和组织集体讨论学习相结合,邀请专家培训和学习评论文章相结合,学习《意见》原文与学习解读文本相结合,学习领导讲话和倾听群众意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意见》精神,确保精神领会到位,实践把握到位。同时还要做好《意见》宣传解读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基层干部了解《意见》内容,知晓政策精神,积极参与到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中来。
三、全面深刻理解中央《意见》精神和精髓
《意见》精神的核心就是要实现“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关键是要做到“三个适应”,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意见》精神总体概括可以归纳为8句话、32个字,即:三权分置,确权登记,有序流转,适度规模,家庭基础,农民自愿,农地农用,鼓励种粮。具体来讲,三权分置是方向,要牢牢把握不动摇;确权登记是路基,夯实基础才牢靠;有序流转、适度规模是轨道,不偏不离最紧要;家庭基础是根本,不能轻易去动摇;农民自愿、农地农用是底线,碰了底线要叫停;鼓励种粮是目标,新型主体重点保。
四、切实抓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立足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主动提出推动《意见》落地的具体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推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要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农经机构和人员配置,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按照《意见》精神,对本地土地流转情况开展一次检查,要梳理已有的政策文件,确保符合中央精神,该调整的调整,该废止的废止,确保中央的政策不走样、工作不跑偏,确保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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