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6 09:54 我要投稿
一是加强基础性建设。调整充实了法律援助中心人员,配备执业律师从事专职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等一些县直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岗,公布法律援助律师联系方式;在村级和大中型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机构体系。
二是实施便民利民措施。开通12348法律热线,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和法律难题。开展上门服务,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和重大疾病群众,法律援助律师将上门为其办理法律服务与法律需求;对下岗职工、讨要劳动报酬和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保证他们优先获得法律援助。同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政策和有关知识送达到群众心中。
三是规范法律援助程序。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规范援助律师的办案纪律和职业道德,严格落实办案律师办案补贴,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卷质量。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公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并制作法律援助意见反馈卡,发放给受援人和办案机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还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掌握了解办案律师的服务情况,有效地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与水平,促进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司法局办公室 陈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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