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7 14:42 我要投稿
周新网淮阳讯:近年来,淮阳法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逐年增加,由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大多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等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犯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对立情绪较大。针对这类案件难于执行、被害人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且涉诉上访案件较多的现实情况,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立足实际,从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力度着手,促使民事赔偿部分尽快兑现。
一是从“情”字入手。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难度极大的特点,该院从“情”字入手,用耐心和真情来打动、感化被告人,说服、疏导被害人,切实把调解工作做实、做细、做透,力图以民事上的赔偿兑现来消解双方冤仇。
二是从“理”字出发。与双方讲明事理与法理,倡导双方换位思考,打消被害人及家属不合理的要求,主动配合法官的调解工作,引导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合理损失。
三是从“法”字着力。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告知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赔偿与最终量刑的利害关系,对于被告人已赔偿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时,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有能力赔偿而拒绝不赔偿受害人物质损失的,作为衡量被告人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的酌定从重情节。促使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达到调解成功的目的。
通过“情、理、法”调解方法,最大限度的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弥补,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供稿:淮阳县法院 方若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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