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周口新闻 > 淮阳县新闻 >

周口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依据 - 副本

[摘要]淮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信息公示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省市局关于公开专卖执法信息要 求以及淮阳县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将淮阳县烟草专卖 求以及淮阳县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将淮阳县烟草专...


周口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依据 - 副本

淮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信息公示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省市局关于公开专卖执法信息要 求以及淮阳县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将淮阳县烟草专卖 求以及淮阳县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将淮阳县烟草专卖 淮阳县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 淮阳 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及其法律依据 单位名称: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第 四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 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 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烟草专卖 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 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烟 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 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 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

1

4、《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烟草专 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进出 口及烟草专卖品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发放并管理各种烟草专卖证件; (四)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依 法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 (五)承办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 关烟草专卖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一)专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类别 法律 行政 法规 地方性 法规

序号 1 1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施行日期 1992.1.1 1997.7.3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实施条例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

1 1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国家经贸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1997.5.1 2002.7.1 1998.5.11 2010.5.1

部门 规章

2 3

(二)通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类别 序号 1 2 法律 3 4 5 地方性 法规 政府 规章 名 称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 施行日期 2004.7.1 1996.10.1 1999.10.1 1995.1.1 199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

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4.1.1

1

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 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

1997.7.1

三、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事项(节选)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事项(节选) 1、擅自收购烟叶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按国家规定价 格收购 法律依据:(1)《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2)《烟草专卖法实 施条例》第五十四条;(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 一款。 2、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3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按国家 规定价格收购 法律依据:(1)《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2)《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3)《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4)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5)《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 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 (6)《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九条;(7)《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3、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 的单位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1)《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2)《烟草 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 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4、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1)《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2)《烟草 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 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5、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1)《烟草专卖法》第十二条;(2)《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3)《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 项;(4)《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四条;(5)《河南省烟草 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6、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4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1)《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2)《烟 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 十六条。 7、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非法所得、罚款、销毁非法销售的 烟草专卖品 法律依据:(1)《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2)《烟 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3)《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 条。 8、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1)《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2)《烟 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3)《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 十六条第二款;(4)《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9、使用涂改、伪造、变造许可证或者转让许可证 使用涂改、伪造、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10、 10、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收回或撤销准运证 法律依据:《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11、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 11、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
5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1)《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2)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12、非法接收、转让淘汰报废的烟草专用机械及残次的卷烟纸、 12、非法接收、转让淘汰报废的烟草专用机械及残次的卷烟纸、滤 嘴棒、 嘴棒、烟用丝束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 法律依据: (1)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 (2)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13、窝藏、运输、 13、窝藏、运输、销售走私烟草制品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卷烟、罚款、没收违法运输工具 法律依据: (1)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 (2) 《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14、 14、销售无规定防伪标志卷烟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经营的卷烟、罚款 法律依据:(1)《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2)《河 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15、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违反《 15、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违反《河南省烟草专卖管 理条例》规定, 理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 责任单位:淮阳县烟草专卖局 处罚种类: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依据:《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6

学习资料共享网是一个在线免费学习平台、通过收集整理大量专业知识,职业资料、考试资料,考试复习指导,试题资料等给大家分享;同时提供学习互动交流;更好的帮助大家学习。


《周口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依据 - 副本》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houkou.yuduxx.com/huaiyang/104898.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