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周口新闻 > 淮阳县新闻 >

河南淮阳少年被指杀人 羁押6年后获释引争议

[摘要]【事件描述】 2007年7月,时年16岁的河南省淮阳县冯塘乡少年宋争光被当地警方认定涉嫌猥亵并杀害同村一9岁女童予以逮捕。2008年3月28日,周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宋争光犯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上诉后,河南省高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发回重...

  【事件描述】

  2007年7月,时年16岁的河南淮阳县冯塘乡少年宋争光被当地警方认定涉嫌猥亵并杀害同村一9岁女童予以逮捕。2008年3月28日,周口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宋争光犯故意杀人罪、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上诉后,河南省高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发回重审。2012年3月,周口市中院再度判处其无期徒刑,宋争光再次上诉。同年11月,河南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2013年3月,周口市检察院决定对宋争光案撤回起诉,中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宋争光却仍被关在看守所。12月29日,在乡派出所的“作保”之下,22岁的宋争光走出看守所,但仍然处于被取保候审状态。

  宋争光家人表示,宋在押期间曾遭受刑讯,被打断左腿,而宋争光父母也因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被警方认为“影响了有关部门工作”。2009年4月24日,淮阳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宋争光的父母有期徒刑2年6个月。宋争光的代理人表示,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说明案件事实存有疑点,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认定被告人有罪,应该无罪释放。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4年第1/2期


《河南淮阳少年被指杀人 羁押6年后获释引争议》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houkou.yuduxx.com/huaiyang/110244.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