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4 09:58 我要投稿
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中秋、国秋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9月23日下午,淮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帆主持召开党组遵纪守规廉洁自律集体谈话会,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遵纪守规“十严禁”和廉洁自律“十不准”的要求。
“十严禁”,即:严禁口无遮拦,乱发议论;严禁传谣信谣,编织谎言;严禁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严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严禁唯我独尊,自以为是;严禁讨价还价,不服安排;严禁庸懒散浮,推诿扯皮;严禁违反原则,徇私说情;严禁干预司法,插手个案;严禁匿名诬告,中伤他人。
“十不准”,即:不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吃喝;不准参加赌博;不准收受钱物;不准请托送礼;不准铺张浪费;不准违规报帐;不准酗酒滋事;不准违规经商;不准插手工程。”
张帆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同人大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班子成员要管好自己、管好队伍、管好家属,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抵制邪音,排除噪音,不传杂音,做遵纪守规的模范。(县新闻采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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