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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教育界的败类

[摘要]沈丘教育界的败类—原教育局长范亮 范亮不仅仅是沈丘教育领域的“红顶商人”,更是教育领域的败类。利用教育局长的职权,蚕蚀着沈丘教育,教育质量从接任时的全市第二到今天全市倒数第一,倒是范亮个人腰包比饭桶还要鼓,整个县的教育出现瘫痪状态,县城的几...

  沈丘教育界的败类—原教育局长范亮
  范亮不仅仅是沈丘教育领域的“红顶商人”,更是教育领域的败类。利用教育局长的职权,蚕蚀着沈丘教育,教育质量从接任时的全市第二到今天全市倒数第一,倒是范亮个人腰包比饭桶还要鼓,整个县的教育出现瘫痪状态,县城的几所私立学校人满为患,而各乡镇公办学校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三个阶段的学生寥寥无几,学校很冷清,原因是多数学校的公办教师被教育局长范亮调到县城几所私立学校任教。而沈丘县城每个私立学校都有范亮的股份,说白了,他是整个沈丘教育私立学校的幕后操盘手,把整个沈丘教育弄得惨不忍睹,而他却不以为然,继续往自己的口袋装钱,欲壑难填,真是黑心的教育局长,一个这么一个灵魂肮脏的人怎么可能把沈丘教育搞得好,倒数第一,就是他最好的成绩。
  国务院令第3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颁布日期是20040305,实施日期是20040401,这个是有据可查的,其中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私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应当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
  同时在2008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48号文件,也有规定,对于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在编教师,应限期与原公办学校脱离关系,不再享受公办学校教师待遇。
  还有就是周口市教育局【2011】16号文件关于做好教职工队伍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中也有提出公办教师不准到民办学校兼职,凡在民办学校兼职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对借调到外系统工作的教职工,限七日内返回原单位上班,否则,停发工资。
  可是,沈丘县原教育局长范亮在党组织会上传达省里市里的文件精神的时候,局长范亮却说:“此文件不宜传达并且消息不准外传。”为什么?作为人民代表,不传达文件精神,这是违反政策的行为,置党和人民的利益不顾。一切为了自己的钱袋子,不传达文件的的两个月之内,又为他所持有暗股的学校(以办职教中心为名,低价购买230亩地,到手后,伙同他人办一所致远中学,义务教育阶段没经批准又招收二千多名小学生,又是违规操作)派去二百多名公办教师,高收费,把国家补贴的钱非法占有,沈丘学生家长苦不堪言。
  沈丘三高北院原属于公办高中,而原教育局长范亮利用职务之便卖给民办个人,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改变公办学校性质应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范亮不但单单是卖给个人,其实是他不便出面当董事长,而是以别人的名义,自己占很大的股份,民办学校性质,但是全部是公办学校比较优秀的老师,变相侵吞国家资源,持股人是范亮和原三高校长孟昭中还有教育局在职党组成员赵明雷,他们三个人每年非法收入一百多万元,天理何在?同时孟昭中在范亮的授意下把三高的精干教师派到一民办学校办全峰中学,范亮和孟昭中参股,至今这个学校在校生三千多人,公办教师二百多人,道理何在?有关规定早些年就已经颁发,为什么这些违规的民办学校还那么活跃?
  三高资源枯竭之后,原教育局长范亮又把这位校长调至二高,上任后把学校的五亩多地(市价每亩一百多万元),无偿给一个名叫孙庄的老板开发成商品房,事后又以二高的名义以十万元一亩的价格买下院东40亩土地开发商品房(在沈丘这样的地价100万/亩以上)这中间是何等手段?其中范亮用开发商给他的门面又转手送给县里一位领导做人情。
  范亮是在退位前,调整系统数百人,从农村进城、从学校到局机关、从基层到中心校、从普通人员升迁为领导,就连他的司机也升为人事科长,每人少则一万两万、多则五万、十万,不同的级别不同的价位,就一个教育局长就能这样只手遮天,欺上瞒下,这样的人还配做共产党的干部?作为一名平民百姓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呐喊引起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注,为什么要忍受这样的人来糟蹋沈丘的教育,耽误了多少孩子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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