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0 09:38 我要投稿
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成人员及分工
局分管副职、大 队 长:王立杰(负责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支部书记:王廷江(负责党支部工作,协助大队长日常工作)
副大队长:周文晋(分管农药案件、渔业案件的查处) 董 臻(分管种子案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 卢艳磊(分管肥料案件、植物检疫案件的查处)
一 中 队:(主要负责种子案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同时协查其他案件)王廷江 董 臻 韩成祥 苗振玲
范振华
二 中 队:(主要负责农药案件、渔业案件的查处,同时协查其他案件)周文晋 鲁 磊 王 辉 张思迪 胡巧红
三 中 队:(主要负责肥料案件、植物检疫案件的查处,同时协查其他案件)卢艳磊 李宗魁 王亚伟 王 丽 张艳杰
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之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沈编【2012】第25号文批准成立了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 旨: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法》、《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2、承担全县农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负责依法保护农药、种子、肥料、无公害农产品等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3、依法加强对农资广告的管理,严厉打击农资虚假广告和伪科学广告;
4、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市场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对未经批准私自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制品或经批准生产而不按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要求生产的产品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组织实施全县渔业水域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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