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29 11:36 我要投稿
本报讯从今年9月1日起,沈丘全县居民都购买了社会治安民生保险,而每年100多万元的保费则全由政府埋单。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沈丘建设,扎实办好“惠民生、暖民心、聚民力”的实事好事,努力打造和谐平安家园,促进全县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沈丘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社会治安民生保险。
据了解,社会治安民生保险由中华财产保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以农户、居民户为单位,按每户每年10元标准,由县财政全额出资。每户参保家庭累计保险补偿最高限额为1万元,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遭受盗窃、抢劫、火灾、自然灾害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以及房屋、牲畜、农机具、电动车等财产损失。
该县综治委负责人表示,通过社会治安民生保险产品的推广应用,沈丘县力求实现“两抢一盗”案件破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利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等目标。 (翟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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