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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沈丘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周文广执法犯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摘要]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原执行庭副庭长周文广,身为国家执法人员,却执法犯法,伪造公文,非法拘禁当事人,挪用案件执行款,日前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7月,周文广为帮助同乡人杨成林要回北京市丰台区安装公司副...

    河南沈丘县人民法院原执行庭副庭长周文广,身为国家执法人员,却执法犯法,伪造公文,非法拘禁当事人,挪用案件执行款,日前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7月,周文广为帮助同乡人杨成林要回北京市丰台区安装公司副经理董红旗所欠的14万元工程款,虚构事实,先后伪造了沈丘县人民法院4份公文,对董红旗的财产一辆北京213汽车予以执行。后因此车来路不明,被沈丘县公安局扣押。周文广为达到要回此车的目的,又伪造公文将这辆车从沈丘县公安局提走。

    1997年8月初,周文广伙同杨成林、杨进功、王玉斌(均另案处理)等人向董红旗送其伪造的执行通知书,于8月4日晚11时许将董红旗从北京强行押回沈丘,非法关押近10天,直到8月14日董被公安机关解救。

    法院还查明,1997年至1999年,周文广利用其身为执行庭副庭长的职务便利,先后20多次挪用案件执行款共计69.35万元。至1999年9月案发时,尚有54.85万元未退还。至今仍有25万元未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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