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1 20:5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记者 于扬 实习生 李玉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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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个月前,沈丘农民李志勇在去邻村灌液化气的路上被一棵枯树砸伤,至今未出院。其家人认为公路局未尽职责及时清理枯树,应承担责任,但沈丘县公路局迟迟未予回应。大河报记者走访周口境内部分省道发现,沿线枯树不少,有的已经断裂,留下很大安全隐患。
[事件]大风吹倒枯树砸伤行人
7月2日上午,沈丘县周营乡李楼营村村民李志勇骑着自家机动三轮去灌液化气,行至省道238线孔大桥东侧100米时,一棵干枯很久的杨树被大风吹断,正好砸在李志勇头上,李当场昏迷。事发大约半小时后,路过现场的周营乡电工姜中岳拨打了120和110。
大河报记者随后在现场看到,路边一棵直径约30厘米的杨树断裂,上半部分被摔成两截滚落在路边,李志勇的三轮车也已损坏,路边有一摊血迹。
沈丘县人民医院脑胸外科主治医师翟大夫说,入院时李志勇昏迷不醒,住进了重症监护室,近日才转到普通病房。
“本来麦收后志勇准备出去打工,谁知道还没来得及出去却碰上了这事儿。”李志勇的妻子董秋霞哭着说。
[律师]公路局应承担民事责任
李志勇的家属认为,是公路局没有及时清理有安全隐患的枯树,才导致李志勇被砸伤,沈丘县公路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过,事发后,伤者家人致电沈丘县公路局,一直未获答复。昨日上午,伤者家人又来到该县公路局反映情况,一名副局长称会尽快向局长汇报此事。
河南裕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运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沈丘县公路局作为公路两侧树木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其应为自身疏忽管理造成他人被伤害承担责任。
[调查]路旁频现枯树隐患重重
昨日,大河报记者沿项(城)沈(丘)公路和周(口)项(城)公路调查,发现道路两边枯树频现,留下很多安全隐患。在周项公路苑寨段附近,路两边很多杨树枝叶呈褐色,树干已经死掉,还有的树偏离正常生长方向,往路上倾斜。在该路段李埠口集东头,一棵杨树从根处折断,庆幸的是砸向了路边的深沟。
道路两侧的居民说,每年夏季都有大风吹倒树干,之前也有砸伤路人的事情发生。“折断的树干都被群众拉回家当柴火了,也没见有人管过这事,更没见过公路部门巡查。”
线索提供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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