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1 00:08 我要投稿
据河南省电力公司11月28日消息经过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某化工有限公司限期缴纳电费及滞纳金300余万元,这是太康县电业局为确保电费颗粒归仓,针对企业特点,采取一企一策催收电费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近年来,随着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地方政府招商力度的加大,太康县局企业用电大客户不断增加,在用电量加大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企业缴纳不及时,甚至是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拖欠电费的现象。针对企业用电大户欠费多,催缴难的问题,太康县局在落实电费回收责任制的同时,及时掌握客户用电情况,通过电话提示、现场走访等方式提醒客户及时缴费。并结合企业用户实际情况,实行电费预付、资产抵押、政府或三方担保、法律维权等形式,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做到事前主动预防,事中及时预预警、事后有效处置,有效化解了欠费风险。 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太康县局不断加大优质服务力度,定期组织共产党员服务队走进企业,帮助客户解决用电难题,为企业量身制定用电方案,助力企业节能降耗,主动化解电费回收矛盾,让客户理解、支持电费回收工作,使电费回收工作可控、在控,全力以赴确保全年电费“颗粒归仓”。(邱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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