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2 14:07 我要投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太康县回复时间:2013-01-10 17:13
经查,该施工地位于太康县银城路东中医院对面,业主王永凤于2011年7月30日与开发商郭新平、王先峰签订开发合建协议。2011年9月9日开发商王先峰与施工方万柏林签订了承建协议。2012年10月24日40分,城关镇程桥村村民程勉生在搭建龙门架时因龙门架构件焊接部位开焊,致使龙门架节脱落,砸伤程勉生腹部,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发生后,承建施工责任人万柏林外逃不归,致使事故善后工作停滞。2012年12月2日,死者家属与开发商达成补偿协议:业主王永凤承担程勉生死亡补偿10000元,因施工方责任人外逃,开发商王先峰应受连带责任,暂有王先峰承担程勉生死亡各项补偿19万元,事故已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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