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8 10:37 我要投稿
为加强夏季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管,构建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太康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管。
一是广泛宣传,加强指导。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各类超市和农村销售网点,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上门走访指导经营者实施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制度,督促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诚信经营。
二是打击假冒,进行抽检。该局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对农资、电器商品、日用品、摩托车、装修材料、成品油等商品的监管力度,对三无产品、过期、假冒伪劣商品一律进行下架退市,抽检电器、装修材料等商品近15批次,下架过期产品20件。
三是畅通渠道,强化维权。畅通12315投诉举报平台,维权快速通道,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目前,已受理18件消费纠纷,调处16件,及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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