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3 15:1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是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毛庄镇后凡行政村后凡自然村五组村民,向上级领导反映一个事实情况。我村支部书记李福民自上任以来所作所为,做出如下反映,一,后凡支部书记擅自将我村村民集资买来吃水的水罐卖掉,二,后凡支部书记擅自将我村村民集资建的一所后凡小学卖给我们村村民李洪林,现已开发,现在我村小孩子上学要去别的村上学,有的小孩上学要经过一条国道,来往车辆非常多,我们村的小孩上学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三,后凡支部书记擅自将我村村委会卖给我村李建立做宅基地,四,后凡行政村的自留地被我村支部书记卖给别人做宅基地,所有钱财不知去向,
近日,毛庄镇领导刘振涛伙同我村支部书记李福民,暗箱操作,暴力强行征地,强行毁坏村民农作物影响村民生产经营事项,做出如下反映,望领导给予重视,及时解决为盼。
2012年7月份 毛庄镇政府官员刘振涛至我村以每亩3.3万元的价格征收后凡村二组集体耕地17.5032公顷,其他农用地0.3118公顷共计《267.225亩》,大刘庄村三组集体耕地3.8104公顷,共计《57.156亩》独塘乡景集村一组集体耕地3.3779公顷,其他农用地0.1452公顷,《共计52.8165亩》,实际征地是后凡村三组五组,八里庙村,火应各村一块四方形农民承包的大田地,高产责任田。共计380余亩《不含路渠》,且此次征地毛庄镇领导刘振涛向我村村民展示的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豫政土(2012)57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2011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周口市人民政府(周政土《2011》257号收悉批复,此批文批复的征收土地与被征收的土地上下不符,以及批文的第二条三条四条都没有给我村民解决,我们村民强烈反对,毛庄镇政府领导伙同村支部书记及大队干部,对我村村民进行施压,胁迫,强行要求我村村民签字同意,此次违法的暴力征地行为,无奈之下有部分村民迫于威胁不得不签字。在此种情况下毛庄镇政府官员与我村支部书记便以每亩3.3万元的价格,在未经我们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款项打入我村村民的粮食补贴款的存折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村的基本农田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对农村的集体土地,农民不签字,不得强制征地,强行暴力征地就是非法。未经村民同意就私签协议卖掉土地,其后再以暴力强行征地,更是知法犯法。
2013年6月29日我们老百姓致死难以忘记的事情发了,那些只有在电视或电影里看到的画面竟然出现在我们老百姓眼前。毛庄镇政府官员及镇长(刘振涛)太康县住建局副局长(鲁壮志)毛装派出所指导员(刘国强)毛庄镇民政所副所长(刘佳会)村支书(李福民)等等带领300多人,(几量120急救车和110警车以及医护人员和民警在一旁待命)其中人员参杂,有公检司法,社会闲杂人员以及高中学生等来我村镇压,与我村村民对持,另有几十辆车,挖掘机四部,铲车等将我村村民确保口粮的农作物毁坏,我村村民想将此场面拍录下来遭到阻扰,并将我村村民许多内存卡及内存工具收走。当我村村民看不过去向前理论为何能够强行毁坏庄稼时,毛庄镇政府官员及毛庄镇派出所以阻碍公务把我村村民强行抓走,直到夜里9—10点才回到家中,并对此没有任何说法。
因毛庄镇领导刘振涛及支部书记李福民雇人强行毁坏我村杨增明一家的八百棵正在旺季葡萄树,和看果树的房子三间以及建筑仓库,建筑设备,所有家禽,农用工具,统统毁坏,杨增明的次子上京上访,回来后,2013年7月29日,我村支部书记李福民殴打,上访人员;杨金贵;村支部书记并扬言给我过不去我能死你们一家,
国家主席习近平强烈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像这样的苍蝇不该打吗?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豫政土(2012)57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康县2011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我村第五组土地包过我家承包的责任田并不在征收范围之内,现毛庄镇领导伙同村支部书记及大队干部将我组土地强制性征收,导致我组村民失去安身立命之根本,村民权益受损,有违和谐社会之精神,为此做出如上反映,望领导能够给予重视解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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