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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项城法院对一起经济案件七年不审不判,法官收了多少好处?

[摘要]各位网友: 我叫彭留伟,男,汉族,1980年生,家住河南省项城市秣陵镇北大街26号,项城市人民法院在2005年7月9日查封我中型货车一辆,至今已七年半之久,法院对此却不问、不审、不判,对我身心及家庭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我妻离子散。 2004年...

各位网友:
  我叫彭留伟,男,汉族,1980年生,家住河南项城市秣陵镇北大街26号,项城市人民法院在2005年7月9日查封我中型货车一辆,至今已七年半之久,法院对此却不问、不审、不判,对我身心及家庭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我妻离子散。
  2004年5月17我通过项城市财林汽贸公司在郑州新世纪亚飞汽车贸易公司在郑州市建设银行二七路支行贷款13万元整,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银行贷款到位后,该贷款被项城市财林汽贸公司经理王财林非法挪用。王财林担心我向公安局报案,于是转给我一辆豫P12288的二手解放牌中型货车,在04年农历8月19正式交付于我。
  因为交付此二手车的时间晚,错过了营运旺季,车辆状况又不好,影响了我的营运,造成我未能及时偿还贷款。财林公司就擅自在05年4月份将车辆扣押。我为了让财林公司给我一个说法,解释其为何在贷款到位后半年才给我一辆二手车,于是在05年7月4日在秣陵镇见到该二手车时,我将车扣押。
  项城市财林汽贸公司以我非法扣车为由向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顾自己没有管辖权(因扣车地点在秣陵镇,合同签订地在郑州二七区,合同实施地在项城市水寨镇),项城市人民法院南顿法庭进行了立案,但直到09年8月,法院未向我下发过任何形式的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不知是何原因法院承办人员一拖再拖。项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该货车长达四年不问不审不判,给我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住房被拍卖,妻子离婚,让我妻离子散。
  建国60年大庆前,出于维稳,项城法院给我下了一个民事裁定书(项民初字8040号),但内容除了驳回原告起诉和诉讼费如何分摊外,别无其他。对所查封的货车的去向及几年间未能营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字不提。
  为拖延时间,或是为了让项城市人民法院逃避责任,原告财林汽贸公司又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09年10月20开放,12月28下达裁定,我却在10年3月8日才通过邮政快递接到该裁定,发回项城法院重审。
  一场简单的经济案件为什么能拖近七年之久?原告与法院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其中有没有权钱交易、渎职违法的行为?查封的车辆为什么又不知去向?我现在车不见车,钱不见钱,落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我的这些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谁来为此负责??文字是苍白的,现实则饱含血泪,谁来为我这悲惨的七年负责???
  恳请领导百忙之中督察此案,给我一个公正公平的答复,还我弱小百姓一个公道,维护人民法院在百姓心中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光辉形象!
                  反映人:彭留伟
                 联系电话:15890538123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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