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春霞刘春台)为便于对案件举报线索的汇总分析和监督制约,防止举报线索失散、泄密、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等现象发生,
项城市检察院严把“五个环节”,建立健全举报线索归口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举报线索管理。
坚持线索统一归口管理。对于举报中心之外接受到的举报线索,无论是本院检察长、其他部门和检察人员接收到的,还是侦查部门查办案件时新发现的线索,都一律及时移送举报中心登记受理。
坚持举报线索专人受理。举报信件专人拆阅、登记、转办、保存;电话举报专人接听、记录、整理、移交;来院举报专人接待、答复、反馈;重要材料专人送达、邮寄,切实保证举报材料安全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
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规范举报线索分流。线索受理后,根据来源、内容及被举报人等具体情况,逐件审查或初核是否具有可查性,提出分流意见报检察长批示,再移送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坚持举报线索跟踪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做好跟踪、督办、催办工作,承办部门按时将查处结果反馈举报中心,定期开展存查线索清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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