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1 21:43 我要投稿
大河网讯 9月7日,周口市工商局委托西华县工商局调查因强行要求农民每块电表交纳5-6元的电表检定费,加重农民负担事件有果,西华县工商局依法向该县电业部门送达了一份1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据调查:自2005年1月10日开始,西华县电业局下属东夏、址坊等电管所,在根据电业局的安排配合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实施电表强制检定中,利用其从事电力供应的独占地位,在农民不知情、不自愿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农民每块电表交纳5-6元的电表检定费。所收费用除由电管所每块电表扣下1-2元的装卸费用外,其余交到质检所。
周口市工商局认为:让农民支付电表检定费,违反了国家有关电表强制检定由电力供应方提出申请,并由电力供应方按规定期限更换,不得向农民、城镇居民收取电表检定费用的规定,属不合理收费。电业局是提供电力供应的公用企业,电业局利用其独占地位,强行让农民支付电表检定费,其行为实质是滥用特权,强行让农民支付不该支付的费用,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构成了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所禁止的强制交易行为。
责任编辑: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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