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20 16:27 我要投稿
本报讯(记者徐如景通讯员唐玉吉刘帅)今年以来,川汇区人民法院遵循宪法规定的司法公开原则,认真贯彻最高法、省高院和中院关于司法公开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到司法公开。 立案公开,让当事人了解诉讼风险。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便民接待导诉台、电子公告栏、电脑查询系统,免费向当事人提供查询、咨询服务。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对于不予受理的,将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 庭审过程公开,让当事人打明白官司。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自由进入法庭旁听案件审理。同时,该院大力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建立了人民陪审团库,对重大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陪审员参加庭审,并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合议庭将其意见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让群众参与审判的全过程,给人民一个完全透明的审判。 执行程序公开,争取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配合和理解。该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扩大查询范围,为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信息提供方便。执行的依据、标准、规范、程序以及执行全过程及时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后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向当事人公开。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中的重大进展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裁判结果公开,方便群众上网查询。该院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除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裁判文书全部在河南高院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布。 审务对外公开,让群众了解法院。该院坚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参观法院。并向社会公众讲解法院建设情况及相关知识,召开座谈会,通报审判管理工作以及与审判工作有关的其它管理活动,听取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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