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18 09:54 我要投稿
副区长王崇山在全区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上的
讲 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全国校车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重新部署,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其责任,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会后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全面树立和培养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安全意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和改善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彻底消除校园内外各种安全隐患,严防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刚才,政府办张军同志宣读了联席会议有关文件,教委林彬同志汇报了我区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下面,结合当前的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就如何做好2013年的学校安全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需要我们倍加重视,齐抓共管,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提高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冬季是学校安全事故的高发期,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幼儿园校车事故造成21人遇难44人受伤;11月26日,辽宁省宝山一辆载有30多个孩子的校车发生侧翻,导致35个孩子受伤;11月29日,河南濮阳一辆幼儿园校车与一辆货车碰撞,造成重伤4人,轻微伤6人;12月12日,江苏省丰县首羡镇一辆校车事故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8名学生受伤;同一天,广东省佛山一辆载有59名学生的校巴被一辆货车拦腰撞上,其中37名学生及司机和跟车教师受伤。
2012年12月14日,河南光山县文殊乡发生校园惨案,一名精神病人闯进校园,砍伤22名学生。事件发生后,6名责任人被处理,包括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派出所所长,派出所指导员,分管教育的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对该校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的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洪溏村一民办幼儿园校车侧翻坠入池塘,超成11名孩子死亡。该事故发生后12名责任人被停职,涉及到副市长、镇长、分管副镇长、中心学校校长、教育局局长、教育局副局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运管所所长。
现在春节将至,学生安全工作更显迫切,区委、区政府对学校安全非常重视,孙书记、郭区长多次做出指示,要求我们全力防范,确保不出问题;区教体局多次下发紧急通知,督促工作落实;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狠抓工作落实。应该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区的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校园安全事故起到了有效防范作用。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对大家表示慰问和感谢!但是,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功不抵过,一旦出现事故,原来做的工作再好,也要追究责任,因此,我们绝不能骄傲自满,绝不可放松警惕,必须长抓不懈。
从我区情况来看,校园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前年实验幼儿园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就是一个很好例子,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至今没有消除。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应该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学校安全监管的盲区,查找学校安全措施的空档,查找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漏洞。
面对严峻的形势,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学校安全工作不是可抓可不抓,而是必须要抓紧抓好,长抓不懈,并且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要把学校安全放在思想的首位,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二是学校安全工作不仅是教育部门的责任,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各成员单位都有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是教育发展的基本底线,“生命不保,何谈教育?”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摆到重要位置。三是学校安全工作不是上级要求了我就抓,上级不要求了我就不抓了,出了事故了我再抓,不出事故了就不用抓,而是要抓经常、经常抓,不能有一刻的放松、不能有一丝一豪的麻痹。一定要树立紧迫意识,切实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涉及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意外伤害等多个方面,在抓好常规安全管理的同时,要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一项一项地抓落实。
一是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的安全稳定,学校是责任主体,各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摆到首要位置,对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学校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日常安全管理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全面负责、全力抓好。学校要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时时有监控、天天有检查、周周有督办的良好运行监管机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同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等活动中,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基本条件严格考核,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扎实开展民办幼儿园集中整治活动。目前民办幼儿园是我区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前一阶段,区教体局通过排查发现全区有70多所幼儿园属于无证办园,有的幼儿园根本不具备办园条件,存在多种安全隐患,对此情况,由区教体局协调相关责任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于符合办园标准,但是无证的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办事处负责管理,辖区派出所配合。民办幼儿园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准入制度,适当提高办园门槛,不符合条件的区教体局不准发证,并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管理。按照周道委[2011]02号文件精神,凡是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均属校车。辖区内所有校车及其驾驶员必须到区教体局登记,并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批。没有在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校车,必须主动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备案登记并完善相关手续。在没有完善相关手续之前,所有校车一律停止使用。如发现仍在私自接送学生,由公安和交通部门立即查处、扣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建立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以确保学生安全。
四是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国内外一些学校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对于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全区各中小学、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暴力、预防自然灾害、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知识的主题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严格执行日常行为规范,不到游戏厅、网吧等场所,不观看暴力、不健康的影视和图书。教育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歧视、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定期为学生、教师、家长上法制安全教育课,提高大家遵纪守法意识及预防应对校园暴力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各学校、各幼儿园要经常开展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演练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遇到危险的自救、自护能力,尽可能的将伤害降到最低。
五是建立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建立学校幼儿园长效机制入手,多措并举,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学前教育管理工作上,要落实审批、年检、动态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要在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上下功夫,各幼儿园所聘教师包括园长必须持证上岗,具备基本的保育知识,保证办园质量。对园长及所聘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安全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由各办事处要及时通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取缔或停办整顿。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学校安全工作涉及职能部门较多,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把校园安全作为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有效防范和应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各类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区教体局:负责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区城管局:加强校园周边管理,整治学校周边各种违规经营摊点,联合有关部门治理各种流动商贩,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和道路通畅。
区卫生局:协调市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学校食堂、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助学校进行卫生安全教育。
区司法局: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在学校周边区域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提高群众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积极。
区综治办:牵头协调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做好校园及其周边治安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校园周边治安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单位考评内容。
市工商局川汇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学校周边各种非法经营的商店、摊点、饮食店、网吧、游戏室、图书报刊厅、电子音像出版点、歌舞厅等商业经营场所,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公安派出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加强对学校接送车辆的监管,指导、协同学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负责对校园及周边交通隐患的排查工作。
区消防大队:负责对校园及周边消防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学校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指导、协同学校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非法幼儿园的排查登记,下发取缔通知,将非法幼儿园管理纳入本辖区综合治理,经常排查掌握有关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同志们,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站在对学生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抓好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全心全意、全力以赴,严查隐患,严厉整治,为校园的长治久安,为构建和谐川汇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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