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周口新闻 > 鹿邑县新闻 >

鹿邑县农业信息网→新闻频道→查看新闻→鹿邑县农业局关于2014年

[摘要]鹿邑县农业局关于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申报的 公 告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通知》(豫农科教〔2014〕26号)的文件精神,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财政安排资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确...

                                                        鹿邑县农业局关于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申报的
                                                                 公   告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通知》(豫农科教〔2014〕26号)的文件精神,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财政安排资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择优认定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整合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原则上认定的培训机构不超过5个。
二、认定条件
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省部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除外)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
2、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业教育培训经验;
3、培训机构要具备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食宿条件和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
4、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5、熟悉农业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业教育培训基础和业绩;
6、培训场所或实训基地贴近农民,方便农民接受教育培训。
符合上述条件的培训机构于9月25日前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县农业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局、财政局依据培训机构的申报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征求种植、农机、畜牧、水产、产业化、经管等有关农业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会商择优认定不多于五个培训基地。
                        联系电话:0394-7223072


《鹿邑县农业信息网→新闻频道→查看新闻→鹿邑县农业局关于2014年》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houkou.yuduxx.com/luyi/109019.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