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6 13:03 我要投稿
新华网郑州6月21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21日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检察院获悉,雇凶杀害父亲及姐姐高某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已批准逮捕。其中张某16岁,为未成年人。
今年5月12日凌晨,周口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鹿邑县法院原院长高天峰与女儿在家中遇害,家中的现金及一些物品被盗。案发后,周口市公安局侦破此案,分别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为高天峰的儿子高某,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是高某在网上认识的。
据了解,案发前,高某就读于漯河某高中,由姐姐陪读。因父亲、姐姐等人对其管教严格,遂产生杀害父母、姐姐的想法。据吴某交代,高某曾向他和张某承诺,只要二人将其父母亲和姐姐杀害,事成之后付60万元酬金。5月12日,吴某和张某入室杀害了高某的父亲和姐姐,并搜走部分现金和物品后逃窜。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的侦查与提请,认为三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
《河南鹿邑法院原院长的儿子高某雇凶杀父被批捕》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houkou.yuduxx.com/luyi/119619.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