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6 11:31 我要投稿
为保障全县农村人民群众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职责,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近日,鹿邑县食安办利用两天时间,加强对全县26个乡镇(办事处)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一查网络建设。乡(镇)是否成立食安委,主任由乡镇长担任,每个行政村是否聘请1-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做到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四到位。
二查制度建设。乡(镇)食安委是否建立健全会议、信息、宣传教育、举报投诉处理、农村集体聚餐应急等工作制度。
三查宣传培训。乡(镇)是否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查登记备案。乡(镇)是否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和餐具、用具、容器出租户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备案,实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档案。
五查现场指导。乡(镇)是否按照农村集体聚餐进行备案登记内容,结合《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分步分级对集体聚餐进行现场规范指导。(宋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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