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局机关的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支出,促进机关廉政建设,确保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行,教体局强化举措,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实行开支事前审批程序,1000元以下的小额物品采购,办理拟办单,注明办理事由,由计财股集中办理,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至5000元的开支,由业务股室写出请示报告,呈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后,方可实施;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业务股室拟出用款计划及事由,报计财股审核后,提交局班子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格商品购买和服务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实行先申报、再批准、后执行的方式,私自购买商品或私自打印材料的,不按程序进行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加强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管理。项目招标前,需由项目主管领导或业务股室提交班子会研究,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表决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招标结束后,业务股室凭会议纪要及审核无误后的材料经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到计财股办理支付手续。四是严格保障程序。所有报销的基本支出票据必须附有审批单位或会议记录,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票据必须附有招标前会议纪要复印件并加盖局公章,票据必须真实规范。所有票据及附件需有计财股审核后,统一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五是实行实行收支定期报告制度。计财股工作人员每月10号前必须将上月财务收支的真实情况书面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并在局班子会上通报,且在公示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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