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2 08:29 我要投稿
“电力部门能够主动宣传《供用电条例》中自己的义务,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看到了自己的权利,这样的做法,我们看好!”这是12月19日,沈丘县电业局工作人员在北城社区进行《条例》宣传时,受到得群众表扬。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条例》,大力普及《条例》中电力使用、电力供应、用户权益保障等知识,创造和谐的供用电环境,沈丘局结合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阶梯电价和迎峰度冬等工作,重点通过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和讲解。一是向市民群众介绍并发放《条例》的摘要内容和知识问答手册,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熟知度。二是设立服务咨询台,就《条例》中用电缴费催费、拉闸限电、安全用电等问题结合实例作出精彩解答,赢得在场群众的好评。 三是循环播放《条例》全文内容,并向行人讲解图文并茂的知识展板,引导人们做到安全节约用电,增强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认知度,为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有效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奠定基础。
据了解,《条例》宣传当天共发放《条例》等各类电力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理咨询3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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