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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项城法院法官吴玉东串通法警万伟诈骗312万!

[摘要]河南项城法院法官吴玉东串通法警万伟诈骗312万! 河南项城法院法官吴玉东串通法警万伟诈骗312万! 控诉发帖:王振吉 身份证:410105196511241019关注电话:18636863555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北装公司),在河...

河南项城法院法官吴玉东串通法警万伟诈骗312万! 


河南项城法院法官吴玉东串通法警万伟诈骗312万!
控诉发帖:王振吉 身份证:410105196511241019关注电话:18636863555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北装公司),在河南省项城市法院法官吴玉东与遂平县法院法警万伟恶意串通下,利用假借款采取恶意诉讼方式,诈骗北装公司312万元国有资产。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恶意诉讼、合伙诈骗的阴谋得以实现,项城法院强制执行北装公司现金312万元。两个主要涉嫌巨额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何时不再逍遥法外,请上级领导关注和全国网友拭目以待。
遂平县法院法警万伟编造北装公司的虚构借款
万伟是我高中同学,在河南遂平县法院执行庭上班,人称“万庭长”。
我是北装公司河南分公司经理,因为万伟和我是同学的缘故,其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以请“病休假”为由,长期在北装公司河南分公司帮忙,以获得报酬。
2005年6月,原北装公司德银购物广场工程项目部工作人员李伟,以帮助北装公司德银购物广场项目部向甲方索要工程款为名,让我出具了两个高利息虚假借款的借据共130万元。在未索要到工程款之后,我多次向李伟索要借据,但其谎称借据丢失。
2007年4月,北装公司因其承接的项城德银购物广场项目业主拖欠近1400万元的工程款未能支付,北装公司将业主起诉,该案件五年零九个月至今仍然没有结果。
万伟认为其短时间无法获得利益,便伙同李伟串通项城法院法官吴玉东,编造北装公司缺乏资金,向万伟个人借款,虚构事实在项城市法院非法对北装公司进行起诉并违法冻结北装公司巨额存款298万元。
吴玉东法官操作虚假诉讼诈骗案在项城市法院得以立案
吴玉东是项城市法院水寨法庭庭长,他在北装公司被告到了项城市法院的审判前后是如何让万伟等人诈骗国有资产的目的得以实现的呢?
万伟诉请的案由系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中,万伟是以北装公司为债务人作为第一被告,以李伟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第二被告提起的诉讼请求。
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万伟坚持以北装公司为债务人、李伟为担保人,这个案件应当由北装公司所在地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不能以当事人和项城市法院的意志而定。
实际上,项城市法院法官吴玉东明明知道这个规定,但他居然为了私利,利用自己定的法官身份串通项城法院立案庭违法立案!
为了解决诉讼时效没有中断、终止问题,万伟唆使张全良把王建忠(当时是我的司机)灌醉后,让王建忠出具了“证明材料”,以证明北装公司欠万伟的钱并一直在还钱,用以证明诉讼时效合法。一审开庭时,北装公司要求出具王建忠证言原件和让王建忠出庭作证时,法庭既不通知王建忠出庭也不提供原件,其结果是:在判决书中对王建忠的证言仅仅一笔带过。事实上,他们仅仅是利用了王建忠的证言达到了立案目的。
王建忠的证言是在庭审时当庭出具的,根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告知北装公司,这种违法行为的目的就是惧怕北装公司在开庭前揭开他们的罪恶面纱。在二审和再审开庭之前,北装公司均书面要求万伟、王建忠和张全良出庭作证。但在吴玉东和万伟的斡旋下,北装公司的权利都被剥夺了。二审和再审法院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回答:王建忠和张全良的证言在判决书中没有采纳,也就没有必要让他们出庭,万伟有代理律师就可以了。这些法盲真让我哭笑不得,按照法律规定,以上三人必须出庭作证,法院为什么不让他们出庭作证?怕的就是这些人的虚假证言被当庭戳穿后达不到诈骗的目的。吴玉东和万伟这两个有着几十年法院工作经验的黑心法官真是绞尽脑汁来鱼肉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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