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省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1月15日,全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动员会在
郑州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翁杰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满仓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必民,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张晓在
项城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翁杰明强调,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是中央推进税制改革的重要步骤,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征环境保护税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税法实施、环境保护税开征各项工作。要做好摸清税源底数、制定配套办法、完善征管系统、推动信息共享等基础性工作,在规定时间确保纳税申报顺利进行、税费征管无缝对接;要加强税法解读和宣传引导,增进全
社会尤其是纳税人对税法实施的认同和支持,强化“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意识,构建以经济手段调节排污行为的长效机制。
刘满仓指出,要高度重视税收法定原则,科学落实税法授权、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实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调动全社会支持税法实施、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认真细致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各项具体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省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
周口市随即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省会议精神。周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建军,指出,环境保护税是新开征的独立绿色税种,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各县(市、区)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领导主体,要尽快成立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的专门机构。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部署推动。地税、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税法规定的征收管理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密切沟通协作。人行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顺利启动、平稳推进。
吉建军强调,要把握时间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环保、地税、畜牧部门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完善、登记工作,为环境保护税开征打好基础。要做好政策宣传。财政、地税、环保、畜牧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学习
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要迅速开展纳税人辅导,确保纳税人充分了解、全面掌握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要求;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解读环境保护税法,为环境保护税开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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